可惜凌朝不是毛茸茸的。
宴会那天,店里来了两辆富丽堂皇的马车,一辆接菜,一辆接人。
余幸惊讶:“这多不好意思?我们自己去就行了。”
斯柳不动声色:“飞花酒家的酒宴,惯来都是大手笔,所有宾客都是上门接送的。”
余幸:“那就好,我还寻思咱们别搞太特殊,不好。”
两人坐上马车,各自提了果盒礼篮。
大约半个小时后,马车停在一处宅子门口。
与凌寻华丽的衣着风格相比,这府邸大门稍显朴素了些,门外停了许多马车,也有不少宾客正往里面去,个个都是衣着讲究。
余幸:“我认得那个人,他是前街粮食铺子的老板果然是商业聚会啊。”
在前门登记了,然后是进去内厅,里面的装修布置雅致大气,小桌错落坐在两边,制式上倒是有点像在古装电视剧里看过的皇家宴席。
余幸和斯柳坐在中段偏外面一点,桌上摆着许多新鲜瓜果,还有两个用绸布包裹的酒瓶。
这个时代的工业落后,但这两个酒瓶却做的格外精致漂亮,说是艺术品也不差在哪里。
宴会氛围十分轻松,凌寻不在,众多宾客也并无拘谨,自在的聊天攀谈品尝酒水,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参加这类宴会。
余幸也逐渐放松。
恰好有人认出她是大花快餐店的老板,便询问新的店铺事宜,余幸也大大方方的说是打算开火锅店,后续如果有合适的地址,还会开别的店铺。
对方便说自己是做各种金属器具生意,如果有机会,希望可以合作。
这人说话老练,人却年轻,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
余幸觉得年轻的人更容易接受新奇的理念,以后若是需要打一些例如烤盘火锅等的器具,说不定真有用的上的,于是便友好的互相交换名片,又问他是不是第一次参加酒会。
年轻老板笑笑:“凌老板每年都要办一两次酒会,以美酒慷慨待客,又给了我们这些普通商户互通往来的契机,我们自然是十分感激。”
“奥,原来是这样。”
话说到一半,有身着彩色的舞女鱼贯而入,在丝竹管弦的伴奏之下,翩翩而舞。
余幸听着音乐看着美景,整个人都有些飘飘了。
她忽然有些理解为什么古代时候帝王都喜欢看美人跳舞,原来真是很顶级很奢侈的享受。
而仅仅隔了一墙的后院房间内,凌氏家族许多成员正齐聚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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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父辈到小辈,能有时间的都到场了。
凌朝坐在位置上,失魂落魄,脸色怏怏,连盘子里的菜都不大吃了。
而反观身边的凌念,则恨不得把脑袋扎进盘子里。
叔父笑呵呵道:“我记得小念往日里不爱跟在凌朝身边,如今怎么转性了?”
年纪相仿的小辈,两只猫崽的时候就频频打架,可凌朝天生更强健些,每每都把凌念掀翻的四脚朝天,露出毛茸茸的肚皮求饶。
凌念诚实道:“跟在兄长身边,有好吃的!”
另一位叔父道:“别说,这桌菜的味道确实好,凌寻,你这府上是找到好厨师了?借我几天,教教我家里那几个笨厨子——你上次想要的那把弓拿去随便玩。”
凌寻把扇子一甩,笑眯眯道:“这我可做不来主,叔父,你不如问问凌朝。”
“难道是凌朝家的厨子?”
那位叔父来了兴致:“我记得他一向不太注重口腹之欲,现在竟然也知道笼络好厨子了?”
凌寻依旧是笑:“笼络说的不贴切,厨子也不一定是厨子。”
最小的侄女爬上桌子,奶声奶气的举手:“我知道!”
凌寻便逗她:“你知道什么?”
侄女大声道:“鱼肉糕糕!”
一桌人都善意的哄笑起来。
凌寻便也不再卖关子,说今天的菜都是在一家店里定的,而凌朝跟店老板的关系特别好。
这下追问的人更多了,毕竟都是一个家族的,凌朝是什么德行大家都清楚,他那性子根本不可能交到朋友,更别说''关系特别好''。
之前和小侄女一起在场的兄弟也有,可说实话,当天他们除了用心干饭之外,别的什么都没注意。
于是便起哄让凌朝''仔细说说''。
凌朝却依旧是脸色怏怏。
说什么?
说人家只把他当一个宠物猫来养?根本没有对人形态的他倾注半分感情?
“我吃饱了。”
他站起身,朝外面走去,要呼吸一些新鲜空气。
前院似乎也有聚会,吵吵嚷嚷的,凌朝心里郁闷,干脆化作猫躲到花园假山里去。
然而趴了没多久,突然听到脚步声,原来是有人走到这边散步来了。
这些人喝过酒,身上带了酒气,猫鼻子本来就灵敏,凌朝不耐烦的从洞口拱出去,要再另外寻一处安静点的地界。
然后它看到了余幸。
前院的厅堂门是打开的,余幸和斯柳又恰好是坐在两侧靠外面一点,从站在假山最高处正好能看见,连桌子上摆放的餐食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正专注看着,啪嗒一声,身边又落下一只猫,吓得凌朝差点把毛炸起来。
这猫通体雪白只有尾巴尖是黑色,嘴里叼着一尾鱼,正是叔父家大他一岁的兄长。
凌朝上去就是一爪子。
黑尾巴猫把小鱼一扔,两个猫扭打起来,从假山上扑腾到地上,又滚到冰雪未化的湖面。
猫打架动静向来是大的,两个在假山附近散步醒酒的商人也被吓了大跳,待到看清之后又有些无可奈何——都知道凌寻老板是爱猫的,原来在院子里也养了这么多。
歌舞之后是戏曲,这么近的距离,效果可谓是极佳。
余幸正看的上瘾,没留神怀里突然窜进来一匹大猫。
“ ”
这白底狸花的花色,脖子上又挂着标志性猫猫头,便可以确认凌朝的身份。
猫身上滚的都是雪水,余幸拿了纸巾给他擦拭,又喂了一颗葡萄,捏着猫爪子玩。
到底是这么些天没见,也怪想念的。
天气寒冷,每桌都配了个暖手的小炉子,余幸找了张垫子放在桌角,把猫抱上去。
又把带来的礼篮打开,从整盒的蟹肉虾卷里摸出两个,放在空的小碗里。
凌朝立刻把脑袋扎进去,吃的耳朵一动一动。
刚刚在席上他心中郁结没吃多少东西,又在外面打闹一通耗费些体力,肚子里确实空了。
余幸再抬起眼的时候,却发现厅堂门口齐刷刷站了一排猫,加在一起足足有五六只,都是成年大猫,花色各异。
余幸:“”
她当然猜的出这是凌氏家族的成员,只是一时之间也不太方便打招呼。
但对方显然是不知道的。
其中那匹身上雪白尾巴带点黑的,试探走过来,把爪子探进礼篮。
篮子里是余幸带来的礼物,有时兴水果和点心,还有自己做的糕点,另外就是一些对口味的零食,例如软炸扇贝肉,香酥黄鱼干,虾棒蟹肉卷等等。
凌朝立刻呲牙。
白色黑尾巴猫却并没有理会他,只把眼睛看向余幸,见她并没有出声反对,于是咬住篮子把手,把整个筐都拖走了。
第105章
白底狸花猫趴在软垫上,耳朵一动一动的。
余幸好几天没见着它,心里非常想念,忍不住摸摸脖子摸摸脑袋,桌子上的一道鱼肉要剔了刺才细心的喂食,猫背上雪化的水珠也擦一擦。
凌朝既享受又别扭——说白了,这是大花才有的待遇,不是凌朝的。
就好像是偷来的一样。
“是不是瘦了?”
余幸小声道:“我新晾了一批虾干,都是用的今年最好的大虾,你回头拿了当磨牙零食,别分给其他人就只给你自己的。 ”
“喵。”
这算什么呢,明明不喜欢他,又对他这样好。
猫有些伤心,扭过头去,把屁股对着她。
原本是要等着人来哄,但许久也没动静,忍不住悄悄斜着眼去看,却不知余幸什么时候已经走了。
它气的差点从小桌上翻下来,骂骂咧咧的起身去找。
酒会节目安排的精彩充实,下一场是很新奇的戏法表演,表演者需要在室外,观众自然也都跟出去。
赤着精壮上身的男人喝一口酒含在嘴里,然后喷出火焰,用枪尖顶住咽喉,吞下一整串的针却能完整取出在,引起围观群众的欢呼。
余幸眼睛亮亮的。
她小时候也见过这样的戏法班子,但他们只去村里演出,从来不会来福利院,所以余幸从来都只是远远的才能看一眼,从没站的这么近。
大花跳上假山,精准看到余幸的位置,刚要跳过去,却被一把拎住了命运的后勃颈。
凌寻挑眉:“想看表演早说啊,我给你安排个好位置不就得了?用得着在这里上蹿下跳?”
“小铮他们几个呢?不也跟你一道出去了么?”
“喵。”
不知道。没看见。别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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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凌寻也听到一些动静,便又往假山里走了一段,果然找到了他们。
彼时,几只猫正把脑袋扎进一只篮子抢食,吃的呜呜作响顾头不顾尾。
大花一跃而起,从天而降落到篮子正中央,把其他几只猫惊得炸毛起飞,然后一众猫滚做一团。
凌寻瞧的绕有兴致,将扇子搭在山石上,也化作一尾奶牛猫,跟其他几个团子玩闹起来。
当然,他这样做只因为他是个好兄长,而决计不是因为对篮子里的食物垂涎,想去分一杯羹。
另一边,表演项目结束,酒会也已经接近尾声。
余幸收了不少名片,也发出去几张,自觉还是有些收获,唯一遗憾的是没能跟凌寻老板当面道谢——不过她从其他人口中得知,凌寻大部分时候都是不露面的。
临行时,斯柳被凌寻府上的管家叫住,似乎是要商议账目上的一些事情。
凌朝有些资产都是并在凌寻名下,由他代为管理的。
余幸自觉避嫌,便先走了。
回去的路上,恰好路过成衣铺,她叫赶车的停下,进去打算新买几身衣服。
余幸在衣着方面并不挑剔,主要是平时有很多工作要忙,样式太繁琐华丽的衣服穿着不方便,万一有什么损毁,也着实叫人心疼。
可今天早上,临着要来参加酒会,一时竟找不出合适的衣裳来穿。
余幸有些晒然,看来人还是得有几件能出的门的衣裳才好。
进去店里,伙计很热情的上来招待,可转了一圈,还是有些无奈——能选的衣服当然很多,可是标价上的数字也着实吓人。
余幸如今是有些钱的,买几件衣服当然是不在话下,可要让她接受衣服价格是以金币为货币单位,那是绝对不行。
当她出身贫苦也罢,小家子气也随便,反正衣服不能卖这么贵。
她将手里的衣服放下,决定去桾都凤凰街的城南看看,那边有些私家的小作坊,许多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经营,工艺和布料都很好,价格也合适。
刚出店门,恰好遇见了隔壁凤城火锅店的老板娘——那个性格火爆彪悍的女人,当然是无条件跟她的丈夫站在一起,因此对于余幸十分仇视。
她见余幸两手空空从店里走出来,便奚落嘲讽:“下等人就是下等人,穿不得什么好衣裳。”
余幸好脾气笑笑:“可不嘛,我要开新店,现下手头是紧张了些,可等以后就不一定了到时候咱俩说不定得一起去南城的批发市场上买衣服了。”
那胖女人眼睛一瞪要冲上来打人,可余幸腿脚更灵活些,三两下跳上车,赶紧走了。
撕破脸当然是早就撕破脸,可肢体冲突还是算了。
她这小身板,占不到什么便宜。
新店临近开业,这几天里,上门来问招工的络绎不绝。
余幸对员工不算挑剔,给的待遇也都比市场行情要稍微好一点,至于要求么,勤劳肯干是必须的,性格灵精可以,油嘴滑舌就不行。
她找了南城火锅店的店长来把关,没多久就把人招的差不多了,然后就是为期几天的短暂培训,这些也总算不用亲力亲为,便有了很多空余时间。
这次手里本钱足,各种开业宣传的广告铺天盖地,公告板上最显眼的位置直接包了一个月,用标志性暖橙色的大海报贴上,另有各种小的彩印传单雇人四处发放。
所得到的效果当然也是很好,开业那天,说是人满爆棚都有些保守,外面排队等号的都不知道有多少桌。
只是隔壁的凤城火锅店依旧是毫无动静。
不过任由哪个地方,都不缺乏热爱捕风捉影和议论东西家长短的人,有那好事儿的,特意来给余幸说,看到那店老板夫妻远远坐在马车上看,脸都是绿色的。
余幸只笑笑,也没回应什么。
反正都已经撕破脸,表面功夫她自己也懒得做,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一整天下来当然是很劳累,可晚上盘算账目时又十分惊喜,余幸连续核对三遍,才敢相信这个数字。
“明天去买点红纸,给你们包个大红包!”
斯柳认真提议:“我那份就不用了,什么时候再烤点面包吃就好了。”
前几天因为暴雪困在屋里,余幸尝试用火炉做了一次烤面包,没想到效果出其意料的好。
虽然没有奶油,但抹上果酱,再放两块自己腌制的山楂和桃子罐头,搭配起来味道也很不错。
清爽不腻,香甜可口。
“当然没问题,大花也爱吃糕点,我之前做过枣子糕,它还是猫崽的时候就能吃掉一个大的,撑的肚子鼓起来,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特别可爱。”
斯柳试探道:“那就让殿下也来?”
余幸:“凌朝?他也喜欢吃糕点?”
话说出口,连她自己都愣了一下,然后失笑:“看我,总忘了凌朝和大花是同一个那就多做些吧,明天去买些礼盒装起来,正好分出来一些当做是今天收到贺礼的回礼。”
累了一天,余幸有些疲倦,于是打了招呼,早早洗漱去休息。
如今院子收拾出来房间够用,自然不用再挤在一起,而斯柳也搬到了斯杨的隔壁。
她走去院子里打水,斯杨正在修一只断了腿的桌子。
这个家伙当然不是什么好的倾诉对象,但眼下却又没有别人可以商议——殿下那边都快成了抑郁猫,他们虽然只是下属,可也觉得不能这样下去。
“老板明天要做面包,你让人给殿下送个信,让他中午过来带点水果。”
斯杨:“水果?我一早去买。”
斯柳:“重点不在这里,我们得想办法帮帮殿下。”
斯杨显然没听明白,但他也一向不用思考什么,只要听从吩咐就好,于是点点头:“好,我明天一早就去。”
然后埋头继续跟椅子腿较劲。
队友指望不上,斯柳深深的叹了口气。
余老板是个很善良的人,她对小动物十分友好,不说以前养在院子里的驴狗家畜,就算是无意中走到院子里来的流浪猫狗都能吃上一顿好的。
但殿下毕竟不是纯粹的猫猫狗狗,他想要的也不是呼噜呼噜脑袋毛就觉得满足。
如果老板不能把这两者区分开,那殿下就太可怜了。
第106章
清晨天微微亮的时候,余幸被外面的嘈杂声吵醒。
她披上衣服洗把脸,走出门去时,院子口已经停了两辆板车在卸货了。
“早上好,余老板!”
送货小哥大声和热情的打招呼,现在两个店里的蔬菜都是由他来送,因为一次要赶两辆车,所以他今天提前一会儿到了,然后和早班来上工的员工一起搬运东西。
他见到余幸,从车上提下一个篮子:“我娘说了,要我把这个交给余老板,多些您照顾我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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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幸摆手笑道:“说什么感谢,咱们是互相照顾。”
小哥却坚持要把篮子递过来:“不是什么贵重东西,我娘说了,一定要交到您手里。”
余幸:“真是不用”
两人拉拉扯扯间,一道冷冰冰的不大善良的男声插了进来:“——你们干什么呢!”
余幸回头一看,竟然是凌朝。
“你怎么来了?”
凌朝披着一件黑色大氅,领子上带着滚毛边的装饰,他那张脸本就清俊矜持,被衬的更加多了几分贵气。
他把手里的篮子往前一送:“不是要水果?”
余幸失笑:“是,是要水果,但还你来的也太早了。”
凌朝:“”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来早了。
斯杨送完消息,他就坐不住了,在屋里转来转去的走,只怨得天怎么亮的这么慢。
于是干脆出门去了卖蔬果的铺子,砸开门强制人家做生意,扔下多几倍的银币,提着满满一筐水果走了。
余幸弯腰,翻了翻筐里的果子:“还挺新鲜的,这么多种类,费心了。”
“先去屋里吧,挺冷的,别冻着了。”
送货小哥早抓住时机把篮子放到余幸脚边,扭头去搬东西了,不给丝毫拒绝的机会。
余幸把篮子打开来看,里面竟然是码的整整齐齐的咸鸭蛋,便只好一同提进屋里。
“今天不用去工作吗?”
余幸去屋里拿了面粉出来,随口闲聊:“我以为你最近会很忙呢。”
凌朝声音闷闷的:“不忙。”
余幸笑道:“那刚好,来帮忙准备早饭,也做你的份。”
早餐吃小馄饨,她负责和面擀皮,而凌朝则分到了给虾子剥皮去线的活儿。
肉馅是昨晚就剁好了的,一个馄饨里裹上肉并一个大虾仁,只要在灶台煮沸的水里滚上两滚,就能捞起来放在碗里,连汤带馅儿的吃上一碗,从胃里一直暖到整副身体。
两人正忙着,斯柳从外面跨回来,脸颊冻的有些红:“——老板,有你的包裹,鸭脚港送来的。”
“鸭脚港?”
余幸想了想:“可能是账本吧?盐二每个月底都会寄过来我手上有面粉,你帮我拆了吧。”
斯柳不疑有他,拿了剪刀将包裹拆开。
但里面并不是账本,而是一个方方正正的盒子。
盒子打开来,里面是一把彩色羽扇,还有一个木头雕的簪子。
“咦?”
余幸凑过来看,有些好奇的拿起扇子:“这是什么?谁寄来的?有署名吗?”
斯柳拿起包装看了一遍,摇头道:“没有,上面只写了鸭脚港。”
余幸:“那就奇怪了,回头问问盐二,是不是他寄包裹的时候拿错了——鸭脚港我也没什么认识的人啊。”
斯柳却突然想到什么似的:“ 等等,锦鸡尾羽的扇子,梨木的簪子,这是追求心仪女子的礼物啊!”
凌朝刷的站起身。
余幸茫然:“?”
斯柳解释道:“我也只是听别人说过,在有的地方一些民间习俗里,男女双方表达爱意,女方会给男方寄送小刀剪刀一类的工具,而男方会给女方寄送簪子,羽扇传递心意。”
余幸喃喃:“我好像知道是谁了。”
之前苔嫂子来过,帮于三儿传话问余幸的意见,当时余幸说的是,要好好考虑,然后才能给出答复。
但后来因为乱七八糟的事情,又是差点让盗匪抄家,又是跟隔壁火锅店抢生意,日子过于充实,早把这回事忘的一干二净了。
余幸有些讪讪的:“怨我,忘了给人家回信了。”
她把盒子放在一边,打算等着写封回信婉拒对方的好意——平心而论,她也没有多么喜欢于三儿。
两人说过的话,打过的交道,加在一起也屈指可数,更别谈互相了解。
或许许多人的婚姻都是从这种模式开始,然后慢慢磨合,但余幸却不想。
可能以前也无所谓,但现在她觉得这样的关系也许并不适合促成一段婚姻。
只是她这番举动却让在场的其他两人误会了,斯柳忍不住坐直了身子:“老板,到底是谁寄来的?”
余幸含糊道:“你应该没见过他下城区的。”
左右又成不了,以后大概率也不会有太深的交集,甚至连见面的机会可能也没有,便也没必要说的太详细。
斯柳:“下城区?”
如果没记错的话,老板住在下城区那会儿,殿下明明也在的。
这都能被人趁虚而入,他到底还能不能行了?
真是去做招财猫当幸运摆件的吗?
凌朝气血上涌,又咬牙强行压下,直气的眼前发晕。
他知道是谁——那个于三儿!
好大的胆子!
敢送这些东西过来!当他是死的吗!
等着吧,他早晚要把这些穷酸气的东西砸碎了弄烂了,扔的远远的,再也找不回来!
但如果余幸愿意呢?
他有些悲哀的想着这个可能——假如余幸愿意呢?
事情会朝着他最不期待的方向发展,即使他弄烂再多的东西也无济于事,根本造不成任何影响。
但就算被厌恶,他也绝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否则还不如让他死了更痛快!
凌朝胸膛起伏,脸色变换,一会儿万念俱灰,一会儿又咬牙切齿,此刻若是有人注意到他的脸色,大约会被吓一跳。
但生气归生气,小馄饨却没少吃——凌朝化悲痛为饭量,吃了比平时的两倍还多。
吃完早饭之后,为了给两人留出单独的相处空间,斯柳借口去前面帮忙,拉着斯杨一起走了。
这还没到万念俱灰的时候,如果殿下连尝试争取一下的举动都没有,那她自己也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帮忙了。
余幸开始做面包前的准备工作,凌朝欲言又止,想了又想,终于道:“说好给我的虾干呢?”
余幸:“虾干?哦是有这回事来着。”
她走到旁边的立柜旁,垫脚去够最上面的罐子——原先是斯杨放上去的,在最顶上一层。
尝试了两次都不行,正打算去找凳子踩着,只觉身子一轻,整个人凭空窜高了一大截。
凌朝单手环抱她的膝盖,将人举了起来。
“!”
整个人侧坐在凌朝的肩膀上,大腿紧贴他的胸膛,那份源源不断的热意难以忽视。
不知为什么,也有点心跳如鼓。
“好、好再往前一点。”
强自镇定的指挥着,余幸将那个陶罐抱了下来,胡乱往凌朝怀里一塞:“都在里面了,晒干了可以储存很久,你慢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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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朝低低应声,但是仍旧站在原地,并不让开。
余幸眼神躲避,推了两次都不动,只好绕过去。
她也说不好为什么会这样,但就是有点不好意思。
凌朝终究是没有傻到极致,也从这氛围中察觉出一丝丝的希望,忍不住上前两步,真心诚意的请求道:“你能别理于三儿吗?”
余幸惊讶的看着他:“不理于三儿?为什么?”
凌朝:“他不是什么好人。”
他趁机诋毁对手:“他面皮那么黑,人还长得那样呆愣愣的,脑子肯定不见的有多灵光。”
“ ”
“我只是客观说一说我的看法,那个于三儿给人的第一感觉就不太好我们一族的第六感通常特别准确。”
他着重强调最后几个字,努力装作置身事外,但那模样却很容易让人一眼看穿。
余幸这会儿其实已经猜出凌朝的意图,忍不住想笑,又觉得这欲盖弥彰的样子有点可爱,于是故意道:“是么,不过既然能做巡城使,大约人品是没问题的。”
“我听说他在下城区做了很多年,口碑和政绩都很好,据说很快要升迁了。”
凌朝严肃道:“传言这种事,不能信,政绩好不好,不能凭此作为依据。”
余幸苦恼状:“可上回苔嫂子来,说他的确是要升迁——说不定以后调到桾都这边,你们还能做同事呢。”
凌朝拍案而起:“绝对不行!”
余幸怕把人逗毛了,憋笑:“好吧,他爱去哪去哪儿能麻烦你帮我去外面拿一袋新的面粉吗?这里的用完了。”
凌朝气势汹汹的出门拿面粉。
面粉存放在靠近前面的小仓库里,他半路遇上斯柳。
凌朝面无表情:“想个办法,让那个于三儿知难而退。”
斯柳:“殿下,我想说的是,如果老板他们两个人已经确定了关系,那么你的这种行为,就不太光彩。”
“ ”
“不过您本也不是什么光风霁月的人,这点倒是无伤大雅。总之,我是无条件站在您这边的。”
“虽然你说的不太像什么好话,但我现在不跟你计较。”
凌朝道:“正好,我后天有事要去一趟鸭脚港,借这个机会,亲自会会这个于三儿。”
第107章
凌朝要去鸭脚港,是公干。
余幸听说了,很殷切的询问道:“还有多的位置吗?我能不能蹭你的车?”
她也很久没回去鸭脚港——真的很久了,那边的两家店都是盐二打理,每个月会固定让人送账目清单过来,生意很好,收益也很稳定。
“不知道。这次的人有点多。”
凌朝故作淡定:“但你可以和我骑一匹马。”
余幸听了,犹犹豫豫道:“骑马啊?那算了。”
先不说两人同乘一骑是不是不合适,现在天气这么冷,在马背上坐着迎风吹脑袋,颠簸到腰酸屁股痛,想一想都让人打退堂鼓。
于是余幸委婉道:“我又想了想,还是先不跟去了,你们队伍是去公干,我实在不应该横插一脚,是我考虑不周。”
“等等。”
凌朝道:“我突然想起来,这次还要带一些东西过去,有个拉货箱的板车你要是不介意,也能坐人。”
余幸眼睛一亮:“不介意!”
板车她以往也没少坐,反正比骑马舒服。
能跟官差搭上档当然是最好的,至少安全系数这方面是有保障的。
她问斯柳要不要一起去鸭脚港看看,斯柳想给他们创造机会,便说自己留在这里看店,这次就不跟着了。
余幸不疑有他,快速打包了一些东西,又多拿条厚棉被,隔天大早,颠颠儿的在门口等着。
大约十来分钟后,终于看到有支队伍从薄雾里而来,领头的是凌朝,后面跟着几个同样骑马的人,再后面是两匹马拉着一个装载了货箱的板车。
行至跟前时,凌朝勒住缰绳,跳下马来。
余幸笑道:“吃过饭了么?我做了些茶叶蛋和油饼,用油纸包了几层,一会儿分一分给大家,就算不吃,放在衣服里也能暖暖身子。”
凌朝还未开口,身后又窜出一个人来。
凌念脑袋上扣了个模样古怪的,类似兽皮的帽子,眼睛亮亮:“——真的吗?我也有的吃?”
余幸笑着把一只大的油纸袋递给他。
“有的,你自己拿。”
凌念抱着袋子,欢天喜地的跑了。
凌朝低头看看,脚边堆了几个包裹:“这些都是你的行李?”
余幸点头,又有点不好意思:“我好像带了太多东西。”
凌朝:“不多。”
说着便率先提起袋子搬上车,余幸也连忙紧跟在后。
车况其实比她想象中要好上很多,有顶棚和挡板,也有透气的窗子,板子上铺的软垫而不是稻草,空间足够挤上三两个人。
她爬上车,招手跟斯柳斯杨再见。
“我最晚明天晚上就到,不用担心,快回去吧!”
马车缓缓行驶,车轮轧在雪地里咯吱咯吱的响,朝着最近的北城门口而去。
清晨寒凉,但其实并没有觉得冷,她怀里抱着一个热水袋,又把身上的厚棉被紧紧裹了裹,一晃一晃之间,竟然有点困意。
太阳初升,队伍顺利从北城门离开了桾都,北城门外衔接着一大片的林地,凌念兴奋的打马过来,跟余幸说他的府邸就在附近。
“那片林子就是我的地盘,里面有可多黄鹿!余老板你要是喜欢我再去给你”
话还没说完,马屁股上挨了一脚,在凌念的大叫声中驮着他跑到前面去了。
凌朝道:“用不着听他说那些不着边际的话。”
余幸笑笑:“他才多大?小孩子心性嘛。”
凌朝脸色不爽:“他不小了,能独立建府就成人了。不用把他当小孩子看。”
余幸:“”
那你自己混乱的稳定期又是怎么回事啊。
大约是为了抄近路,反正有一段是要穿越这片林地,林间寂静,漫长的道路上只有他们一支队伍,有时候风拂过树梢,会有簌簌的雪落下来。
凌朝骑马走在她身侧,腰背笔挺,头上和肩膀上落了些雪,侧脸的轮廓清晰俊美。
偶尔看过来,两人的视线便撞到一块。
余幸突然就想起自己很多年前,看过的那些从批发市场买来的按斤称买的小说杂志,忘记是具体哪一篇,女主和男主一起走在雪地里,期望着能天长地久。
她当时还有些不解——雪天行走不便,雪水会浸湿鞋子,风很大刮在身上非常冷,哪里还有什么心思耍浪漫?
但现在,好像能体会到一点这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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